每月增加369元,蔡甸这些人可以领取差额→

2024-05-16 11:10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4号)文件精神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

具体通知如下



按文件规定蔡甸区失业金标准由原1620元/月调整为1989元/月每月增加369元新标准从2024年2月1日执行

2024年2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按新标准补差



来源: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作:吴梦 | 编辑: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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