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原创   2021-09-17 18:12   蔡甸融媒

9月17日,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七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据了解,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各单位聚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经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全区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2019年,蔡甸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20年10月,顺利完成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根据规划,“八五”普法将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形成强大宣传态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密度、全方位宣传“八五”普法规划,让“八五”普法家喻户晓,为全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造势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要抓紧谋划具体推进措施。当前,要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总结表彰,用“七五”普法形成的先进理念、鲜活经验、优秀做法,指导、谋划好“八五”普法各年度、各阶段具体工作,确保“八五”普法高起点启动、高标准推进、高质效落实;

要严格落实全域普法责任。“八五”普法任务目标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都要主动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动起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重点难点,抓紧编制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清单,主动抓好各自领域普法工作;

突出抓好年度普法任务。各单位要按照年初部署,抓紧推进今年普法任务落实,持续抓好中心组集中学法、无纸化学法用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确保今年度普法工作收好尾、结硬账,为“八五”普法开局起势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消泗乡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消泗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书面听取了蔡甸区选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查国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文放、张丽筠、李玉年、陈为标、聂绍斌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胡王莹,区法院院长彭俊,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彬林等列席会议。


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消泗乡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消泗乡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消泗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陈正华(乡党委书记)

副主任:

余七星(乡人大主席)

王洪海(乡党委副书记)

委   员:

刘   杨 (女)(乡组织办负责人)

王   陈(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永锋(乡农技服务中心负责人)

甘   波(乡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

冯   勇(乡民政办负责人)

李驰磊(乡人民政府科员)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7日



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关于消泗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消泗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0月13日。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7日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9月17日蔡甸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蔡甸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当前,全区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全民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更加优化,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宪法日(周)”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实体阵地,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提升法治文艺作品创作质量,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和节目。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优秀法治文化传承质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层级、按部门、依系统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加强普法志愿者建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一以贯之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精细化、高效化,以高质量普法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强化政策机制保障,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17日蔡甸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   新   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肖   琳   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梅丽   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   杰   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顺利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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