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原创   2021-10-26 17:18   蔡甸融媒记者 吴洋

10月26日,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化审核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蔡甸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录入工作,立足优化营商环境,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动行政复议改革。

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设“政务公开”专栏,让公民直接通过网络查看执法公开内容。

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统一格式要求,对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流程进行了公开。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对照法律原文,按照法定职责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和执法依据,公开权力清单和执法流程,要让公民直接通过网络查看执法公开内容,同时还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

要增强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的意识,确保实现执法全过程有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在重视行政行为实体合法的同时,要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要让执法过程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要增强民主、科学、依法决策的意识,健全完善法制审核制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财政审计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要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加科学精准编制收入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兜牢区级“三保”底线,确保我区财政安全运行;

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指标,探索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要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高度重视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坚决杜绝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要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以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规范运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重点领域审计,全面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通知要求》,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查国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文放、张丽筠、李玉年、陈为标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吕文飞,区法院院长彭俊、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彬林等列席会议。


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区级决算的决议

(2021年10月26日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42次会议通过)

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吴清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郭文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区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区级决算。

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6日蔡甸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媛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

姚洪亮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林高峰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谢  超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人民法庭庭长;

余  靖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晓洪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红艳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继林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谢  超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林高峰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忠阳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洪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田媛媛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严月华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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